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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劳动律师房屋买卖纠葛案例

作者:律师咨询发布时间:2019-04-24 10:30

  房屋买卖由于触及的金额和价值比拟大,所以民间关于房屋买卖的纠葛比拟多,普通来说买卖纠葛的处置都有一套特定的流程和程序,那么我们要经过案例剖析来直观的感受这些规则,那么房屋买卖纠葛案例是怎样样子的呢?
 
  一、房屋买卖纠葛案例
  转按揭二手房屋纠葛。
 
  —转手按揭房,**如何偿?
 
  案情:2008年4月,童某将按揭房屋作价21万元售与刘某,商定余下10方元按揭款由刘某承当,"如刘某未按**合同商定按时足额还款形成童某信誉受损,则刘某应按**额度的5%.每月赔偿给童某","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2010年5月,刘某将该房作价23万元售予吴某。2010年 6月起,刘某连续3个月中止支付**。争议焦点:1、刘某能否基本违约? 2、能否解除合同?
 
  答:本案刘某已实行主要合同义务且有继续实行意愿,其3个月未按期支付银行按揭**并未招致合同目的无法完成,不构成基本违约。另思索到刘某已与第三人就该房屋签署买卖合同,解除本案合同将给吴某利益形成影响,故本案合同应继续实行。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既商定了概括性赔偿违约金3万元,又商定了详细性赔偿违约金即当刘某未按期出借房贷应按**额度的5%。每月赔偿给卖方,故童某依法可选择适用,但赔偿违约金的支付应与违约所形成的损失相当,鉴于刘某违约行为系非基本性违约,实践形成童某的损失亦较轻,故对刘某提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怠见予以采用。
 
房屋买卖纠葛案例
  二、二套房买卖政策
  (一)二套房的认定规范:
 
  1、**买过一套房的,商业**已结清再买算首套,**未结清的算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房,一套结清一套未结清,再**买房则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婚前双方名下都有未结清的**(一方商业**,另一方公积金**),婚后再买房称为二套房以上。
 
  (二)买二套房的请求:
 
  1、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注销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均匀住房程度;
 
  3、是已应用**(包括公积金**)**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的房贷房。
 
  (三)二套房**的**比例和利率:
 
  1、二套房**的**比例肯定比首套房比例高,通常首套房最低能够做到20%,利率上浮在10%-20%;
 
  2、而关于购置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款比例不得低于70%,二套房**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二套房**流程
  二套房屋**实质上与第一套**相似,差异只是**成数及**利率;其流程与第一套房贷是一样的,大致分为:
 
  1、买卖双方签房屋买卖协议或合同;
 
  2、**人准备材料向银行提出**申请;
 
  3、买卖双方到银行指定机构停止房屋评价;
 
  4、银行审批;
 
  5、房屋过户,借款人到银行办理**手续;
 
  6、签署**合同;
 
  7、办理抵押注销;
 
  8、等候放款;
 
  9、还本付息后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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